企業集團公司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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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集團公司變更
(一)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企業集團變更申請書》(原件1份)筆都;
(二)經(jīng)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聽章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(shí)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公大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緻”);
(三)新成(chéng)員申請加入集團、承認集團章程船不的文件(原件各1份);
(四)新集團成(chéng)員的《麗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(複印件各1份,公司加蓋印章并标注"與原自暗件一緻");
(五)修改後(hòu)企業集團章程或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,加蓋母文時公司公章);
(六)集團登記證(原件1份);
(七)公司登記機關出具的母公司訊不名稱變更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
(八)母公司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公司加蓋印章并标注"與司呢原件一緻");
(九)母公司對(duì)新成(chéng)員的持股證明(子公司登記主管機行司關出具的證明或子公司國(guó)有資産産權登記表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權證明)(歌對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
(十)按企業集團設立提交的其他愛學材料(原件各1份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