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夥企業分支機構變更
發(fā)布時(shí)間:2023/8/3  她笑; 閱讀量:8村街8
合夥企業分支機構變更
(一)《合夥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申不離請書》(原件1份);
(二)經(jīng)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鐵影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(費腦shí)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我城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緻”);
(三)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(原件1份);
(四)《合夥企業營業執照》正本(原件1份)和全部副本;
(五)變更有關登記事(shì)項應當同時(shí)提樂商交的文件:
1、變更名稱:因合夥企業名稱變更而變更分支機構體化名稱的,應提交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(複熱相印件1份,驗原件)及經(jīng)合夥家笑企業加蓋印章的《合夥企業營業執照》(複印這又件1份); 2、變更負責人:全體合夥人委派執行分支機構事(shì)務負責人的委東年托書(原件1份)及其新負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
3、變更經(jīng)營場所:經(jīng)營場所爲投資人自有的,提交房屋産件街權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和投資人出具的場地使用聲明(原件1街雜份);經(jīng)營場所爲投資人租賃的,提交經(jīng)房商在屋租賃主管機關登記或備案的租賃合同(原件1份)和投資人出具的場地使用聲明(個那原件1份)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規及國(guó)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前家數置審批的,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(原件各1說那份)。